iphone 3GS--(上)
手機的用途,對我來說只是接跟聽,在台灣的時候,朋友多一點,電話往來比較頻繁,來到美國之後,朋友有限,通訊錄不超過五個聯絡人,出門的時候一定將手機遺落在家裡
再說手機功能吧,手機能上網---不用,因為是宅媽,很少出門,家裡就有電腦了,要查什麼都方便;手機能拍照---不用,2008年4月才買了新相機,錄影功能--不需要,相機裡面有能錄;行事曆---用不到,因為每天只需要跟小孩混在一起,外加煮三餐;手機能聽mp3----家裡就有音響或是用電腦放音樂,以上總總,在在說明-----我真的不需要買多高級手機,或是根本不用手機也可以,因為有家裡電話,但是很反常的是:我來美國快五年,買了4隻手機,每一隻大概都用不到一年,可能真的是奢侈鬼.......,其實我在台灣時,手機也是常汰換,就是一種奇怪的心態,講穿了,就是---喜 新 厭 舊